這位堂嫂,我雖稱其為堂嫂,但其丈夫—堂哥與我並沒有血緣關係,這位堂哥的父親是我爺爺的養子。
我故意疏遠這位堂嫂,因為她不是盞省油的燈。沒錯,這盞燈的具體表現是—不孝順。對於農村人來說,父母完全靠幹農活而含辛茹苦地養大小孩,讓兒子成家立業,娶妻生子,沒有想到,人到老年卻遭到後輩惡言相向,老人的傷心程度可想而知。無奈,為了生計,心地善良的堂哥一直在縣城打工,隻得把伺候老人的事情交給了堂嫂,因此對於堂嫂的所作所為,堂哥也隻是一知半解,即使偶爾聽說之後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當時堂哥的母親—林伯母,已經是七旬老人,一輩子老實巴交,因為媳婦—堂嫂的緣故,她老人家在70歲之後,為了更快樂、更有意義地度過晚年,她產生了一個巨大的“夢想”:快點死!於是她想方設法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天可憐見,想死的人沒有死成,不想死的人卻莫名其妙地死了,看來這個世界真是奇怪。現在我先來談談,這位堂嫂死前一年,遇到的兩件詭異之事。
第一事件叫棺材事件。在2000年之前,粵東地區還沒有實行火葬政策,所以村民死後都是采取土葬。土葬要用到早已在多年前準備的棺材,然後把屍體放在棺材裏麵,在山壁上挖個直入的洞,把棺材塞進去,洞口用多個小石頭塞住,形成一個完整的墓地。在農村,除非是非正常死亡,或臨時找不到棺材,不然凡是老死的,都有現成的棺材。
為什麽呢?因為在農村長期以來形成了這麽一種風俗,那就是上了壽,即60歲以上的老人,都已經為自己做好了棺材,而棺材就放在自己屋子的棚上,或者寨子公共廳的橫梁上。所以在農村的寨子裏,到處都可以看到棺材。我們也會指著那些棺材說,這個是伯公的,那個是叔婆的,意思就是棺材的主人在百年之後就用那個棺材來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