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畢,白領偵回房休息,一宿無話。
直睡到第二天清早,晨光熹微,她就無意識地醒過來,拿起衣服就往身上套,然後走到洗手間用冷水拍拍臉,這下就全醒了。夏天天亮得早,路燈來不及關,白領偵從車庫開出來一輛私家車,準備去上班。她想要知道事件的最新動向。
林傑在審訊室關到淩晨三點。逮到一個硬角色,怎麽問都不開口。林傑問他手上的槍是哪兒來的,他就嘲諷地笑一聲;問他帶著槍去幹了什麽,他也照樣一笑,再問他昨天在外環區棚戶裏發生的槍殺案是不是他們幾個做的案,那人就別過頭去不說話。
林傑審過太多犯人,他看那個人的眼神,就知道此人並非善類。警局去查他的資料,果不其然前科累累,還都是重案。不管這一條案子是不是他做的,以前的案底加上這次開槍襲警,就夠讓他一輩子出不來了。
警局派人半夜去那條路上搜索,警犬從路邊的草叢裏搜出來一支步槍和好多發子彈,裝在一個黑箱子裏。當時唯一沒有手上的一名警察,就是上去搜車然後躲進座位下麵的那名,他說他在上麵找到步槍的子彈頭子,但是開打之後忘記了拿下來,應該還在車上。林傑叫人去找,沒有找到,鄭長風想起來白領偵去看過,就到她的辦公室去,果然在辦公桌上找到那枚被紙巾包裹著的子彈頭。這枚彈頭立刻被送去化驗,證實那的確是從路邊找到的那把步槍裏射出的子彈。當然,槍擊案現場的子彈,也是從這把槍裏麵發出來的。
白領偵到達市局的時候,林傑正在休息室喝咖啡,他兩個眼眶有點浮腫,不過氣色還很好。他看到白領偵來,就迎上去跟她討論這個案子的一些細節。
“我也覺得子彈頭很奇怪。”林傑說。
接著白領偵跟他講了那台車的窗戶,林傑就說他去看看。那台車還停在後院早晨的陽光照在車漆上,像照在水麵上一樣泛起點點粼光。林傑就著朝陽打開車蓋檢查引擎,他拿出螺絲刀和電筆來,這裏點點,那裏碰碰,又接了一堆線起來,然後就跑到駕駛位去把鑰匙一擰,引擎轟隆隆隆地發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