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屍話連篇

第11章 第二卷 噓,小心那孩子 4

借屍還魂

冰淩很小的時候,在電視裏,看過一則新聞。

內容大概是這樣:1949年,台灣發生了一件轟動全球的借屍還魂案。事件的主角名叫朱秀華,原住在金門的新街,父親叫朱清海,母親叫蔡葉,當她十八歲那年,有一次坐漁船在海上被歹徒搶去財務推下海中害死了。之後,她借助台灣麥寮鄉村女林罔腰來重投人間。

當時,林罔腰的先生吳秋得突然發現太太不省人事,於是立即把太太送醫院,結果死於不明原因,後來在林罔腰出殯的那天,她的屍體竟在眾人眼前突然起來,並對眾人說我叫朱秀華,我已借助林罔腰的身體複活。

眾人都給嚇呆了。

這起借屍還魂的案件,在當時轟動整個世界,朱秀華一時間成為了焦點人物。最終吳秋得為了避開各國媒體,便帶著這位借她太太軀體的朱秀華遠離家鄉,到台灣的郊野生活去了……

難道說冰淩也借助現在的軀體複活了?

櫻桃,那個自稱冰淩母親的女人管她叫櫻桃,這也就是說冰淩借助櫻桃的軀體複活了?若是這樣,似乎也就能解釋為什麽冰淩沒了十年的記憶,為什麽自己的性格秉性還停留在18歲,為什麽自己不記得這座叫曲由的城市,為什麽不記得自己的母親,自己的弟弟了。

“你再試著想想,你是什麽時候來到曲由的,你是不是還有別的名字?”警察也未能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於是又問。

冰淩搖了搖頭,隨後又點了點頭,低頭閉上雙眼,努力地回想,最後她記起了那個小區的名字,再次抬頭對警察說:“古風苑小區,我是從這裏跑出來的。”

聽見這個名字,警察立馬起身,聯係了在古風苑小區附近巡邏的警察,半個小時,電話回了過來,警察接起電話,跟對方說了幾句,隨後將電話掛斷,對冰淩說:“走吧,我帶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