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夢遊
冰淩被帶回了警局!
有兩名警察負責替她做筆錄。
其中一名,冰淩見過,就是那個她在大廈前碰到的那名警察。
冰淩如實說了關於“小男孩”的事,隨後被關進了臨時牢房,一周後,那名警察單獨約見了冰淩。
警察說:“關於你說的那個小男孩我們查了,並沒發現異常。”
冰淩驚訝地說:“這不可能,那孩子從來都不長大,難道親戚朋友,或者鄰居都不知道?這太荒唐了。”
警察解釋:“鄰居跟這家都不熟,而且我們查到這家是今年6月份才搬到這裏的,之前住在北京,再之前住在上海,他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換個城市,這點我也詢問了,方德做的是房產生意,他說來回搬家主要是因為工作。”
冰淩感覺自己輸了,輸給了一個小男孩,這太可笑了:“那你們會怎樣?你們會控訴是我試圖殺了那個女人?我為什麽要這麽做?”
警察歎了口氣,說:“當天上午你試圖離家出走,當晚樓下的鄰居還聽見你與胡靈發生過爭執,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胡靈胸口上的刀傷並不足以致命,讓她致命的傷是頭部,經過法醫檢驗,她的頭部是靠硬物擊打造成的顱內出血,凶器我們也在現場找到了,是一個獎杯,那上麵全是你的指紋。”
冰淩冷笑了一聲,盯著警察說:“然後呢?”
“接下來警方可能會正式起訴你謀殺胡靈,最後的結果要等法院的宣判。”警察說完,看向冰淩,又說:“能告訴我麽?”
“告訴你什麽?”冰淩無奈地說。
“告訴我你為什麽要這樣做。”警察問。
“既然你們已經認定我是凶手了,那我說什麽都會被視為狡辯。”冰淩的眼角含著淚水,委屈地說道:“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麽回事,我為什麽一覺醒來會在千裏外的陌生城市,我為什麽會丟了十年的記憶,我為什麽要認胡靈為母親,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我不知道,什麽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