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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活剝人皮 (2)

曆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應該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由於他是貧民出身,他的父母還因為被貪官汙走賑災糧食,而被活活餓死,所以他最痛恨貪官汙吏。

為了打擊貪官汙吏,朱元璋頒布了遠比曆代刑律嚴厲的《大明律》,還下詔說,各級地方政府要在官衙大堂的左邊修建一座「皮場廟」。這「皮場廟」就是專門扒貪官汙吏人皮的地方。(明《草木子餘錄》:府州縣衙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

現今大陸河南省鄭州市就有一「皮場廟」,不過在抗日戰爭中損毀。老一輩的鄭州人說:「皮場廟不大,卻很有威名,有了它,地方官員平時收斂多了。」

那時貪官隻要一進這「皮場廟」,行刑者就會讓他坐置於大水缸內,然後將滾燙的桐油灌進他的肚裏,再將炒熱的河沙淋身,等人皮硬了之後,就將貪官的皮完整地剝下來,再製成皮囊。

皮囊要填入草料和石灰,做成「人皮稻草人」,吊掛在公堂、官府,供眾人參觀,用來威懾貪官。

這殘酷的刑罰就是「剝皮揎草」。

明朝文人葉子奇在其著作《草木子餘錄》就記載著,明初,官員隻要貪汙六十兩銀子,一律押往「皮場廟」。砍頭示眾後,再處「剝皮揎草」之刑。(《草木子餘錄》: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

這刑罰靈感何來,傳聞是說,朱元璋知道這「剝皮揎草」是地獄六殿對罪大惡極的靈魂施以的酷刑,於是他把這「地獄之刑」用於現實生活當中,好打擊,整頓吏治。

洪武十一年,都督毛驤因為收受賄賂,敗壞法製,朱元璋命人在他的胸背刺上「奸黨毛驤」四個字,然後「剝皮揎草」,放在都府大堂之上,警示後任官員。

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懷疑宮內有人同外界私通,竟然將宮中婦女五千人和守門的宦官全部「剝皮揎草」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