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殺的蒼狼積累下來的經驗加上宰了BOSS,王朝明連升了兩級,達到了23級。
BOSS輕輕的走了,揮一揮爪子,留下一件閃亮亮的裝備。
王朝明眼尖,裝備剛露出個頭就被他撈起來揣在懷裏。
趕忙一個識別觀察起懷裏的裝備迅狼骨靴防禦力:53增加移動速度:20%品質:黃金器裝備等級:20大漠上,一個癲狂的男子手舞足蹈的叫著“Yee!Mygaga,黃金器!還TM的加20%的移動速度,小狼狗,我謝你祖宗,我會給你燒骨頭的,你安息吧!”
王朝明興奮的換上了迅狼骨靴,腳自膝蓋起全都被狼骨包圍,膝蓋處是兩顆狼的頭骨,腳尖上鑲嵌著幾顆憤怒的狼牙。
“嘩,太TM帥了,小狼狗,我愛死你了”王朝明一意孤行的把BOSS叫做小狼狗,踏上迅狼骨靴一路歡快的奔跑,不斷的屠殺著小狼狗的子孫。
“嗯?怎麽沙子變成紅色的了?”王朝明望著前方血紅色的沙子深感疑惑。紅色的沙子與金黃色的沙子相銜接著,卻一粒也不混淆,中間沒相隔著什麽東西,黃紅卻把沙漠分成兩個部分,形成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管他紅的黃的,殺過去!”王朝明不知道,此時他已經進入了海蜃,夢大漠的第二部分,血色沙漠。
王朝明提著劍,漫步向前,小心翼翼的觀察著這詭異的沙漠,未知的事物往往是最危險的。
“哢哢哢”突然,王朝明身前不遠隆起一個小沙邱,像是有什麽東西掙紮著要破出沙土。
“嗷—!”隨著沙子的慢慢滑落,一顆人頭骨顯現了出來,張開沒有聲帶的喉嚨怒吼一聲,掙紮出上半身,用雙手撐著沙漠把自己給拔了出來。
“骷髏兵?酷,蠻有意思的嘛!”王朝明讚歎一句。骷髏死了應該有些年代了,骨頭已經泛黃,提著把殘破生鏽的鐵劍,從身上穿著殘破的麻布服來看,這骷髏應該屬於古代某種族的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