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悟性高,雖是偷師,但也學得比雷家少爺好。
他也騰出點時間,在夫子雷輕教兩位少爺念書的時候,他也識了不少字,讀了不少書。
他勤奮,所以比雷家兩位少爺加起來都覺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縱在流Lang飄泊之際,遇不平事,總要插上一手。
溫約紅曾經告訴過他:“做一條頂天立地的漢子,就是要做頂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懶,好玩,就愛喝兩杯。所以我隻做一個隻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無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評評理、說句公道話,必要時,仗三尺劍,管不平事;人,總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他記住了。
不過他的實力不甚足夠。
——為人打抱不平,常鬧得給人打,給人揍,還差些兒沒給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輕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過人時,跑得總算還快。
他反正無父無母,無依無靠,也不大學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錢,不是女人,也不是東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時期,常給人追趕/打/捕/緝。
那時候,他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當上追緝凶徒要犯的捕頭——而且還是名動天下的神捕!
那時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辦喜事的酒,給六、七個夥計“追”出來打他。
他不敢還手。
——因為他知道是自己錯了。
他隻敢跑。
——逃掉再說。
偏是這家。“飽食山莊”的家丁,都很有兩下子,他雖然能跑,但一下子還真是甩不掉。
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來了。
好不容易,仗著機伶的身段,終於擺脫了那些家丁,轉過冷巷,卻一頭撞在一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