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國,每年不知道崛起多少音樂新秀,而且有一些新秀,剛出道的成名曲無不是驚豔無比,在短時間內成為華國傳唱度很高的作品。
但是後續創作出來的歌曲,卻都大多不盡人意,到最後基本上都是慘淡收場。
隻有那些真正有大實力,大水準的新秀,才能經過大浪淘沙,最終在音樂界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所以因為種種原因,許多不是很大的影視公司,一般都是選擇簽一些長得帥或者長得漂亮的藝人,因為這樣的話藝人的歌曲不行,那就可以靠臉蛋吃飯。
隨隨便便炒作一些緋聞,上一兩個頭條,然後接拍兩部電視劇,拍一些廣告,這樣就能回收大把的資金,然後等藝人名氣過去了,潛力耗光了,就是雪藏的時刻,等到簽下合約的時間到了,藝人就再也和公司沒有瓜葛。
一旦到了這一步,藝人的前途基本就沒了,混得好,能有些積蓄,然後做點生意,可是混的不好,那生活困境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而擁有資金的大公司,則比較看重藝人的真實潛力,所以很多真正靠實力成名的,都是一步步熬出來的。
當然,大公司也會簽一些靠臉蛋的偶像級明星,但是通常這些明星大起大落的也很厲害,要麽紅的發紫,要麽一落千丈成為路人甲。
而現在,一個剛剛創作出一首引爆全場的功夫歌曲的新人,就讓許多業內人士陷入了這種兩難的地步。
要想簽約這首注定要在華國大爆的歌曲,首先要簽下他以後一張專輯十二首歌曲的版權。
這對在華通市立足的小影視公司來說太吃力了。
可是如果放棄,那就簡直是眼睜睜看著注定要引爆全國的歌曲,就此與自己的公司道別。
想著種種原因,業內人士不少開始端詳祁明的長相,看是否以後能夠走人氣偶像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