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琳汐四個人就開始了久違的狂歡活動。之前在大學時代,大家都是囊中羞澀,即便是家境好的,也不好意思胡亂花父母給的錢。所以,當年所謂的狂歡,大多是非物質的,或者是花費不多的項目。
而現在,情況已大不相同。隻要不涉及買房、買車的大手筆,即便是高檔的消費也不會覺得為難。於是,她們四個人就開始去大肆采購品牌服裝,做美容,做SPA,去奢侈的餐廳吃飯。明夏就說:“簡直是一夜暴富的土鱉!”
在購物期間,沈琳汐還給邢峻峰打了一個電話。當邢峻峰聽出來是沈琳汐的時候,他十分意外,卻又萬分驚喜。他一聽說她找他有事,就馬上抱歉地說自己正在上海出差,得一周後才能回京。
不過,邢峻峰似乎很迫切地想見到她,因為他馬上就約了沈琳汐在他回來後的第二天晚上,請她吃飯。並且,他隨後很快就把吃飯的時間和地點發給了伊敏。
沈琳汐的腦海裏一下子就浮現出了當年邢峻峰那能說會道、精明幹練的樣子。她想,邢峻峰長袖善舞、八麵玲瓏,走上工作崗位應該更是如魚得水了吧!或許,他真的能幫上自己的忙。她暗暗期盼著。
過了一個瘋狂的周末,沈琳汐和其他三人都盡情地來了一次大放血,給各自的衣櫃裏添置了許多靚麗的服裝。周一上午,琳汐就氣色紅潤地開著車去往律所。在路上,她接到了一個在律師協會工作的朋友的電話。
對方一開口就十萬火急地說:“沈琳汐,我是小林。你知道你的一個當事人來律協投訴你嗎?”
沈琳汐一聽這話,當時就丈二和尚摸不著頭了。她的當事人投訴她?怎麽會啊?自己和當事人的關係一向保持得當,按說理應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啊!
她忙問道:“林,你說清楚些,當事人叫什麽?他投訴的是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