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罪者,三奏而後決!
一個小小七品縣令是隻有審理和奏請死刑的權利,而沒有決定死刑的權利。恩自上出,刑亦自上出。沒有三司會審,刑部批文和大明皇帝的禦筆勾決,誰給了米脂縣令權利出紅差殺人的?
了塵倒是知道一點明代處決人犯的規矩,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可惜的是這個時代老百姓大多不識字,而且在上百年來官府刻意阻擾之下,明太祖朱元璋關於“家中有《大鋯》的,犯法罪減一等”鼓勵民眾知法守法的嚐試早已經無人知曉了。
若是老百姓都熟讀法律,你讓官員們如何再作威作福,欺壓百姓?
了塵一身普通人打扮站在熙熙攘攘的法場外人群之中,毫不起眼。法場之中,全是拿著長槍短刀的官兵,裏三層外三層地貌似“戒備森嚴”。刑場之上,已經搭了一個個高高的木台子。十多個穿著白色囚服的人犯,就被捆得嚴嚴實實地跪在高台之上。蓬覆麵完全看不到麵目。脖子後麵插著高高的木牌,一個鮮紅的圓圈圈住了一個碩大的“斬”字。
了塵神識掃過之後,手指掐了掐之後。才恍然大悟地對米脂這位縣令的膽子更佩服了。
”人才啊!“了塵不得不佩服這位米脂知縣老爺那包天的膽子和無窮的智慧了。
高台之上的乞丐們大概還不知道自己原來隻是隻可憐的”替罪羊“吧!知縣老爺今天的確奏報了十多宗死刑,而且刑部公文,皇帝禦批的死刑核準旨意也已經到了縣令手上。
秋冬之記,萬物肅殺。也是處決人販,開刀殺人的時間。隻是文書上可依被處決的犯人卻不是高台上的那些人啊!
偷天換日,移花接木,先用別人的名字處決了乞丐,等乞丐們的死刑核準下來,再處決本當今日行刑的人犯。若是上麵不在兩批犯人都被處決之前知曉,而前來查實的話,誰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