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黑科技壟斷公司

NO.020 條件

“首先,貴公司可以拿到t-1的唯一製造和銷售權。”張恒第一句話便給李建國吃了一顆定心丸,“而我的要求並不複雜,我希望李叔叔能夠通過人脈朝國家藥監局建議,盡快讓t-1通過審核,最終上市。”

“這個我能做到,我們李氏集團在上麵還是有些影響力的。”李建國果斷點了點頭。

“第二,我希望李叔叔您能動用關係,以我的名義在英屬百慕大群島建立一家離岸公司,當然了,隻是讓您幫我把手續解決掉,我要有一家從裏到外完全屬於我自己的公司。”

“為什麽不在國內?”

“我有我自己的考慮,李叔叔您就說能能不能行吧。”張恒看向對方。

“成。”見到張恒如此說,李建國也不再糾纏,這兩件事對於他來說根本不是什麽問題。

“第三,這種新藥的上市,肯定會驚動國家,所以我希望您和貴公司能成為新藥的代言人,和國家的交流協商我就不管了,我可以授權給您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至於國家要參股多少,就靠貴公司來協商了。”

“銷售股份隻給我百分之六十嗎?”李建國一臉糾結,他知道,這種藥劑的銷售股份國家必定會參股,而且一旦參股絕非百分之二三十這麽簡單,按照慣例,國家至少會參股百分之五十以上。

當然,國家也不會讓自己吃虧,以後肯定會有政策傾斜之類的優待,不過如果張恒隻給自己百分之六十,那麽當國家占去百分之五十後,自己最終的獲利隻有百分之十。

為什麽國家也會參與?因為李建國和張恒都明白,這種跨時代的藥劑國家絕不可能允許留在私人手上,必定會橫插一腳。

當然了,國家也不可能隻給張恒一筆錢然後將藥劑的一切權利都收走,否則哪個科學家還敢留在華夏?最多的可能是保留張恒的生產和銷售權,但是收走張恒的配方同時收購一部分股份,讓私人公司變成國家控股企業,這樣就保證t-1的技術不會泄露給華夏以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