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嗨,親愛的9點不見不散

第四十七章 決擇

『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十年了,它長的很高也很茂盛,每年結的枇杷果也很甜。

我走了過去,模著它的樹杆,傻笑了起來。

以前阿哲很愛吃枇杷,連帶著我也喜歡上了它,他說枇杷是個好東西,不僅能潤喉還能清肺,果肉還爽口,枇杷葉還能熬成藥,治咳嗽,說它渾身上下都是寶。

於是,當我找不著他的時候就種下了這棵枇杷。

我把枇杷種子埋在土裏時,曾向老天提了一個請求,希望他能給我一點小小的暗示,若是阿哲真的死了,那麽就不要讓它發芽,若是他還活著,那就讓它發芽生根開花結果。這樣,若阿哲哪天回來,就能吃到我親手為他種的枇杷。

可是,十年了,它已經長成一棵大樹了,還結了好幾年的果子,而我的阿哲還是沒有回來。

一定是老天爺老胡塗了。

但不管怎麽樣,它給了我希望,也陪伴了我十年,讓我每每看到它總能憶起阿哲,提醒著我,曾經有那麽一個男孩深深的愛著我,所以……為了他我也要好好的活著。

“阿哲,你在那邊好嗎?”我望著天際喃喃,“有空的時候,你也到我夢裏走一走,不然我都快要忘記你長什麽樣了……”

風沙沙的響,像是阿哲的回聲。

我不由勾起了嘴角,隨著叨嘮道:“我今天被人欺負了,那個人很像你,總是能輕意的惹怒我,把我好不容易收斂起來的性子激發出來……可他對我好時,又是那樣的讓人動心。可是阿哲,我真的怕了……所以我才下定決心跟他劃清界線,可一切好像都是徒勞的。”

“我想遠離他,父親卻非要把我往他身邊推。而他……身邊美女如雲,想要什麽樣的女人沒有,為什麽非要跟我纏糾不清呢?”

“阿哲,你說我該怎麽辦?我不想在這個家裏呆下去了,可要是離開這裏,我又看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