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命運往往就是這樣,當你想拋下一切,它卻不願讓你就此這麽去了,那怕讓你苟延殘喘也要把你留在這個世上,折磨你……或許這也是成仙的一種曆練。
是的,我被救了。
原來湖另一頭有一個村莊,湖邊剛好住著一戶人家,那天夜裏,我沒入湖裏時,剛巧被回來的戶主看到,是他救了我。
我醒來時已是十來天後的事,孩子……沒了,我忘記了一切,甚至智力也變的不如七歲的孩童就跟癡兒一樣,連衣服都不會穿,生活都無法自理。
從醫學的角度來說,我這是得了失心瘋。我雖然不記了前程往事,卻還記的自己的小名……有點可笑。
救我的這戶人家有五口人,戶主叫李建軍,其妻揚春花,兩人靠養魚為生,上有一位老母親,下有一雙兒女,女兒叫李夢雅跟村裏的一位工匠訂了婚說開春就結婚,兒子李文斌當兵去了,說是很快就要退伍回來了。
因為我身上沒有任何證件,李爸爸給派出所打過電話,說了我的情況,可派出所說他們不管這事,但是會幫著留意,若有人來找就通知他,這麽說估計也是敷衍他。
於是我就在他們家住下,好在這是一戶好人家,李媽媽很細心的教我,先從最簡單的吃喝拉撒開始。
一個月後我穿衣吃飯生理解決勉強能自理,但人還是癡傻,跟孩童沒什麽區別,天天裹一張小毛毯,抱著一個小凳子坐在小院裏,看地下的螞蟻搬家。
李奶奶沒事幹也會搬一個竹椅坐到我身邊,看我看螞蟻,然後就跟我瞎嘮嗑,也不管我聽的懂或是不懂,好多事都是李奶奶無聊時跟我說的。
每次奶奶跟我叨嗑時,我都會很認真的聆聽,所以她很願意跟我嘮,有時說著說她就會很疼惜的摸著我的頭,低喃道:“多好的姑娘呀,長的也俊……真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