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小護士遇到麻煩
第二天,一大早,盧衝還在呼呼大睡,耳邊響起尖叫聲:“起床了!”
盧衝嚇了一跳,連忙從**跳起來,瞪著床邊的林玉靜:“你怎麽進來了!”
林玉靜穿著筆挺的警服,昂首挺胸:“你沒反鎖,我推門就進來了!”
盧衝氣笑了:“我不是跟你約法三章了嗎,第二條,你不能進我的房間!”
林玉靜撇撇粉嘟嘟的嘴巴:“自從你昨天晚上半隻腳踏入我的房間,破壞了我的約法三章,你的約法三章同時取消,更何況,我是警察,我有搜查的權力!”
看林玉靜一臉正氣凜然問心無愧的樣子,盧衝促狹一笑:“單身漢的房間豈是你這種小丫頭片子能進的,你現在出不出去?”
林玉靜一臉傲嬌:“我既然進來了,就想多待一會兒,豈是你想讓我出去,我就要出去的!”
“那你可別後悔!”盧衝裝出要掀被子的樣子。
林玉靜捂著眼睛,尖叫著:“你個臭流氓!”
“睜大你的眼睛看清楚!”盧衝掀開被子,他已經穿得齊齊整整的。
林玉靜感覺自己被耍了,暴怒:“你個混蛋,竟敢耍我!”
“耍你怎麽了!”盧衝笑道:“誰讓你不經我同意,擅自進我的房間呢。你這屬於知法犯法啊!要不要我給你講*律啊!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你屬於司法工作人員,構成此罪,依法要從重處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