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玥不是左撇子,但她剛剛是用左手端起水杯喝水的,她為什麽這麽做?”
“會不會隻是巧合?”明輝問道。
“不會,”小白解釋道:“慣用手這種事憑借的是肌肉記憶,就好比,我用右手拿筷子吃飯,這件事是不需要大腦思索的,因為肌肉已經形成了固有習慣。
肌肉記憶幾乎不會出錯,也很難改變,除非是有意識的鍛煉和糾正。
董玥做為一個慣用右手的人,卻拿左手端杯子喝水,這必然是思維幹預的結果。”
吳錯衝小白豎起了大拇指,“知識麵真廣!”
小白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可別誇我了,兩位前輩肯定比我懂。”
吳錯又道:“可是,左右手的問題跟案情又有什麽關係?”
“關係大了,本案的關鍵證據就就在董玥右手上!”閆儒玉篤定道:“如果凶手是董玥,做為一個體型較瘦的女人,即便是趁田小芳不備,她也無法一下子將人推下去,兩人會發生拉扯,甚至扭打。
在這個過程中,董玥的右手應該是受傷了,她怕我看到,所以用左手端杯子。”
“有這種可能,”吳錯點點頭,又搖搖頭,“可是田小芳的屍體上並未留下打鬥痕跡,指甲裏縫裏也沒發現夾帶異常組織樣本。”
“打鬥不一定百分百留下痕跡,尤其是,當時田小芳還有一個優勢。”
“優勢?”
“不是說死者田小芳有在頂樓抽煙的習慣嗎?她被害的時很可能正在抽煙,手中的煙頭也能當作臨時的武器。”
“你的意思是,董玥被燙傷了?”
閆儒玉點頭,沉默了一會兒,從頭梳理道:
“一開始我以為凶手是王建新,因為田小芳在廠裏的人際關係很簡單,加上她性格大大咧咧,這種人不容易跟人結仇,巧的是她跟董玥的個頭,體型很像,兩人都是160左右,偏瘦,長發,如果穿著同樣的工作服,在晚上還是有可能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