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樁案件破了兩樁,就剩一個綁匪尚未落網。
夏冰被綁架已經超過5天,重案一組對夏冰的營救方案產生了分歧。
一部分人認為,在聯係不上綁匪的情況下,應該聯係媒體,對牛小傑和王桂華案的偵破進行報道。讓綁匪知道,他要的真相和公平警方給他了,這樣他或許就會放了人質。
“絕對不行!”閆儒玉一身煙味,從未偵破案件檔案室下來的時候,整個人都瘦了一圈。
“凶手想要的,不止真相和公平。”
“不止?”
“他還想教訓那個帶頭欺負過自己的人,甚至是殺了他。”
“你的意思,凶手是……董明亮?”
“對。”
“他才多大啊?這……可能嗎?”
“如果有個警察在背後幫他呢?”
“……”
閆儒玉有些激動地在屋裏踱起了步。
“一開始就錯了,我們以為綁匪是牛蘇傑,而董明亮是個負責通風報信的小角色。
其實正好相反,綁匪是董明亮,而牛蘇傑在背後給了他專業的指導。
仔細想想,被綁架的夏冰不也是個未成年人嗎?
綁架一個未成年人,尤其是一個經常在深夜醉酒後獨自回家的未成年人,好像也不太難。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麽牛小傑和王桂華的案子發生在12月,而夏冰的綁架案發生在4月。一次近乎完美的犯罪需要時間準備。
他們的準備包括以下幾件事:
第一,對董明亮進行搏鬥訓練,讓他有能力獨自製服落單的夏冰;
第二,跟蹤和踩點,了解夏冰的生活規律,找出最恰當的綁架時機;
第三,尋找一個適合關押人質的地點,這個地方不僅要安全,還要方便董明亮隨時查看人質的情況;
第四,一旦計劃開始,牛蘇傑會在第一時間進入警方視線,成為綁架案的重點嫌疑人,所以他必須有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為了這個不在場證明,他幹脆回老家,連本市都不呆,也是夠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