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某輛警車上。
兩名荷槍實彈的特警坐在前排,吳錯和另外一名刑警將嫌犯夾在後排正中間。
“名字。”
“李瀟。”
“他是怎麽死的?”吳錯問道。
不等李瀟回答,吳錯又到:“你想清楚,我要知道所有細節。”
李瀟緊張地看了一眼車窗外。
車窗外,人稱老板的嫌犯正透過另一輛車的車窗往這兒看,眼神中有恐嚇的意思。
無奈,兩人已是落網之魚,自顧不暇,他的恐嚇起不到實質性作用。
“都是老板幹的,我們沒動手。”
“他都幹什麽了?”
“他……以前一塊兒坐過牢,出來以後他總跟我們吹牛,說他身上有多少多少命案,我們也沒當真。
後來他說要幹票大的,帶著我們掙錢。我們也沒啥別的手藝,聽他說了計劃——就是假裝成警察幫人平事兒,覺得還挺靠譜。
畢竟大家都被抓過,知道警察審犯人是怎麽回事兒,照貓畫虎地學唄。
誰成想,還沒幹幾票就露餡兒了,而且被抓回來的人裏還有個警察,那警察還勸過我,讓我自首。
我們都害怕呀,我是想把那警察放了的,也想去自首,就覺得這回的事兒吧……有點兒太大了。可是老板不讓啊,他……所有的錢都在他手裏,我想給老家寄點兒錢,安置一下老娘都不行啊。
最後他說要殺了警察,還有那個人質,兩個人都得殺,因為他們看到我們的長相了。
沒人敢動手,我們真的不敢,那可是人命啊。別看老板吹牛吹得挺凶,關鍵時刻他也害怕啊。
最後他倒是出了個主意,他……他讓那個警察去殺了人質。”
“什麽?!”
吳錯和另外三名警察皆是大吃一驚。
“老板的意思是,人質怎麽著都得死,可如果讓警察殺死那個人質,就等於警察身上背了命案,到時候,我們放了那警察,說不定他還會想方設法地幫我們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