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掙錢快的。”吳錯毫不掩飾道。
“就喜歡你這爽快!”大漢把一個又將酒瓶朝吳錯揚了揚,吳錯擺手拒絕,他繼續道:“掙得多,風險當然也大。”
“我明白。”吳錯一副有心理準備的樣子,“我八成猜到了一點。”
“哦?說說看。”
“不就是跟人打架嗎?今天那些人,你不把他們打服,他們就會像狗皮膏藥一樣貼著你。”
“哈,你看出來了。”
“這麽明顯的事兒,看出來有什麽稀奇?”
“那你決定幫我打架?”
“我總得知道對方是誰,你們為什麽打架。”
“好說,你可以這麽理解:那些人就好比是咱們競爭對手。”
“所以他們也是……”吳錯組織著語言,“組織少數民族小孩兒乞討的?”
男人點頭,“我還可以告訴你,原本我跟他們是一夥兒的,我就是個小弟,負責跟人打架,專門收拾那些多管閑事兒的。
但我看不慣他們的做法,對小孩兒動不動就是打罵,分贓的時候永遠自己拿大頭,自己吃著肉,就給別人喝點兒湯。
媽的老子冒著風險跟你幹,就是為了賺錢,結果他娘的錢也賺不上幾個,屁事兒還多,今天收拾這個,明天收拾那個的。
後來我一生氣,幹脆自己單幹,走的時候我從他那兒帶出來十來個孩子,就這麽另起爐灶了。
這麽幹就等於搶人家生意,挖人家牆角,當然就結了梁子——你別以為我怕他,那種孬貨,我還看不上呢!
你跟著我幹,別的我不敢保證,但我敢說,有錢大家一起賺,我絕不會虧待你。
別看這行不起眼,我手下就十來個小孩,每天的進賬可至少是這個數……”
男人伸出了五根手指頭。
“五千?”吳錯問道。
“我說的可是至少。”男人再次強調,他還指了指黃牙,“你可以問問他,我虧待過手下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