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廳,重案一組辦公室。
吳錯在白板上列出周春雷去世前幾年的時間線。
2012年10月,開始飼養藏獒。
2013年6月,從家中搬出來,開始獨自生活。
2014年3月,母親給周春雷轉賬一萬元,幾天後,他便取出了這些錢,應該就是在這時候被騙了。
2014年4月,第一次往父親的銀行卡內轉錢。
2014年6月,第一名周春雷詐騙案的受害者報案,之後陸續又有5名受害者報案。
2014年12月,周春雷的母親因病住院,之後周春雷給過父親幾次現金。
2015年2月,周春雷的母親去世,周春雷與父親冰釋前嫌,並決定帶做裝修生意的女朋友回家。
2015年3月,詐騙案嫌疑人周春雷被金順分手。
2015年5月,周春雷飼養的藏獒在比賽中奪冠,身價暴增。
2015年8月,扶搖賓館發生凶殺案,死者高瓊,目擊者徐露露,周春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高瓊死後,周春雷幾乎銷聲匿跡,再也沒有新的詐騙案報案。
2016年2月,周春雷被發現死於家中,死因:觸電。
<center></center>列完這些,吳錯分析道:“耐人尋味的是,周春雷在自己被騙了一次以後,開始了詐騙生涯,被騙這件事好像反倒讓他開竅了。”
“你也有這種感覺?!”閆儒玉拍手道:“好像當初騙他錢財的女人反倒成了他的入門師傅,把他領上了詐騙這條路。”
“可不是,人啊,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以前隻覺得有軟弱的受害者和堅強的受害者,現在還有奮發圖強的受害者呢,受騙以後苦練騙術,青出於藍,嘖嘖嘖,警察真是越來越不好幹了!”吳錯仰天感慨。
閆儒玉走到白板前,在其上添了一行字:
2016年1月,周春雷賣掉了曾奪冠的藏獒,最終交易價格是120萬。
“你怎麽知道?”吳錯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