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思想是一種毒藥,語言則是一把利刃。它們能讓你痛不欲生,又著迷不已!”低沉的聲調中藏著最可怕的癲狂,那白麵紅唇的小醜梳理著他雜亂的殘綠色頭發,他的臉暴露在昏暗的黃色燈光下,顯得怪異、冷漠而且殘忍。
將梳子扔在了桌子上,小醜咧開了他的嘴,幾乎伴隨著疤痕延伸至耳後的紅色組成了滲人的笑。
那一對冷漠而瘋狂的眸子藏在了黑色的濃妝和陰影之中,盯著他麵前那個壯碩的巨漢——金並。
金並穿著灰色的西裝,叼著雪茄,握著一把宛如權杖的短拐杖,他的臉藏在黑暗裏,隻有吐出的煙圈擴散到了燈光之下。
“你想說什麽,小醜?”
“我在說,下一步……”小醜站了起來,他穿著一身古怪的茄子色西裝,那張畫滿了慘白妝容的臉變得更加可怖,“金並,我要建立一個偶像,為我親愛的人民創造一個象征,然後,打破那些超級英雄的形象,用醜聞汙染他們的光輝,最後,我會將那親手建立的偶像拉進瘋狂的深淵,為這個世界帶來我夢寐以求的混亂。”
“你改變了計劃,小醜。但是,這個計劃同樣很棒,不愧是哥譚市的犯罪大腦,你很不錯。”金並慢條斯理地讚揚道,每一個動作都充滿了大佬的氣場,他吐了一口煙圈,將那煙氣噴到了小醜的臉上,“那麽,接下來我們該怎麽做?”
“我們?不,隻有我。”小醜收斂了臉上的笑容,舉起了手,白色的手套上握著一把手槍,黑洞洞的槍口指著金並光禿禿的腦門。
“你想殺我?”金並嗤笑了一聲,顯得很不屑,“你以為你拿到了槍,就能夠殺我了嗎?”
“不,當然不,金並……”小醜搖了搖頭,他低著頭,斜著眼睛,有些神經質地舔動著猩紅的嘴唇,“我要感謝你,金並,你讓我住在了哥譚最密不透風的房間,哦,這生活真是太棒了,讓我有點想念我的阿卡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