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心一個十四歲的少年,不知道哪裏來的那麽多力氣。他在密林裏腳不停歇地跑了三個時辰,才終於一頭栽倒在地。此時天已放晴,東邊晨光微曦。他聽見了湍急的水聲,知道自己附近有一條河。
於是在地上歇了一會再強撐身體尋聲慢慢扶樹走過去,終於到看到了。昨夜一場豪雨,渾濁的河水攜著枯枝爛葉滾滾而下,不寬,卻足以讓他生不出渡河的勇氣了。
而河的那邊隱約有青瓦白牆的一片建築,想來是一個城鎮。李雲心很想到那個城鎮去找些吃喝,然而一來無力渡河,二來擔心那個妖魔似的九公子——其實正經就是個吃人的妖魔吧。
他想如此也好。如果那妖魔又要來追他,一定料他會往附近的城鎮走。那他就不停留,繼續沿河而下,走得更遠些。
如果是尋常人落到這般境地,大概在這密林裏捱不過幾天。但李雲心有一件“寶貝”。
就是那兩個喪命的道人要他交出來的寶貝。
他之前騙那兩人說寶貝被自己藏到了某處,因此兩人才一路追他並沒有真下殺手。現在想起來,他又覺得有些疑惑——那兩人看起來就是完全不通世俗人情的隱居道士,怎麽會跑來找自己殺人奪寶?
因為“寶貝”其實被自己藏在鞋底,踩在腳下。可笑那兩位之前曾經捉住他之後搜了他的身,卻沒注意他的鞋子。
大概兩個道士也不敢想,被他們視若珍寶的“通明玉簡”,會被李雲心這般隨意地藏在那種地方吧。
那簡直就是褻瀆。
所謂“通明玉簡”,其實真就是一塊通明的玉簡。巴掌大小,長方形,透明得像是一塊玻璃。大概他的父母真想要他安安穩穩過一輩子,生前從未對他提起過這東西。
還是他偶然找到了父母不經意間留下來的一些線索,將它從村後一座矮山上挖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