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赴約
被詢問起案發期間的行蹤,傅雨也回憶不起來,隻說自己應該是在住處呆著,因為那會兒剛剛丟了一份工作,手頭比較緊,所以也不敢出去玩。盡管是這麽說,她卻也不敢保證共同租房的其他室友會不會替她作證。
“她們一個兩個不是嫉妒我,就是假清高,反正看我不怎麽順眼,”她一臉無辜的對賀寧和湯力說,“以前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她們有時候還**陽怪氣的,這回要是求著她們幫我作證,她們的架子還不得端上天去了呀!”
“那你現在有找到新工作麽?”賀寧聽她這麽說,便順口問了一句。
傅雨噗嗤一聲笑了出來,臉上不無得意的說:“我現在還找什麽工作啊!我找到男朋友啦!喏,在那邊開台球廳的,老板!有錢著呐!哪還需要我天天在外麵賣苦力一個月賺那麽一丁點兒的小錢啊,他說他養著我!”
賀寧沒有試圖去給她講女人要獨立要自強,不要依賴著別人的這種道理,每個人所處的境遇不同,每個人的性格與追求也各不一樣,同樣的道理有的人覺得是真理,有的人就覺得是謬論,隻要沒有違法犯罪,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依照著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誰都沒有權利對他人的選擇過多的指手畫腳。
在和傅雨溝通過之後,賀寧和湯力又在隔天花了點時間去確認了一下傅雨的活動範圍和日常規律,發現她在從服裝店離職之後,就沒有再正經的找過工作,終日都是出於遊手好閑的狀態下,與她為伍的那些人大多數是社會閑散人員,他們當中並沒有人見過莊文彬,更別說認識了,傅雨的那個開台球廳的小老板男友是最近這幾天才確定關係的,兩個人認識的時間也很短,對方對於自己和傅雨的這段感情態度似乎也並不是特別認真的,不過這與賀寧湯力他們無關,自然也就不好去評說太多,姑且了解過一下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