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故事三 家暴案
案例1胡女士與高老板(男方)結婚十多年,育有兩個兒子,去年胡女士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分財產和賠償。胡女士說,
高某3年前在休閑中心結識了一名洗腳妹劉某,並且同居,夫妻倆為此爭吵不休。一年後,“小三”懷孕,且公然坐在高某的車裏讓胡女士看到,胡女士衝上前打劉某,被丈夫扯開。結果當晚,胡女士被丈夫掐住脖子打,遍體鱗傷。待劉某生了孩子後,胡女士又遭丈夫毒打。在法院庭審中,胡女士提交了身體受傷的照片證據。然而,由於高某當庭否認,胡女士又沒有舉證受傷與高某有關,法官一時無法認定該案存在家庭暴力。法官遂對夫妻倆的大兒子(已滿12周歲)進行與其心智相適應的詢問,孩子告訴法官,曾看到高某和劉某抱在一起。不料,剛剛還聲稱自己“從不打人”的高某勃然大怒,認為是胡女士教唆孩子說謊,當即衝出座位對胡女士揮拳打去。法官當場喝止高某後,繼續詢問,高某竟然在法庭之上再次衝向胡女士進行毆打,經法官嚴厲製止才最終作罷。法官因此審理認為,雖然胡女士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實受到家庭暴力,但結合被告在庭審中的表現,可見被告的暴力行為已屬常態,有實施家庭暴力、虐待的行為。由於法院審理時還發現,被告方有從銀行賬戶內轉走170萬元財產的行為,綜合各種因素考慮,判決兩人離婚;高某賠償胡女士精神撫慰金5000元;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汽車補償款48萬,公司股權補償款26萬,退回轉移財產68萬元等。案例2男子劉某與受害人李某婚後生育一雙子女。劉某長期吃喝嫖賭,經常向李某要錢,拿不到錢就對李某大打出手。李某不堪忍受,與劉某離婚。但離婚後,李某仍未
能擺脫劉某的騷擾,劉某不僅把不三不四的女人帶到李某家中當麵侮辱李某,而且經常三更半夜翻牆而入強奸李某,對李某拳打腳踢,棍棒加身。在一次又一次的被虐待後,李某終於忍無可忍,有一天李某在劉某進入屋內後,用事先準備好的菜刀把劉某砍死。李某為此被判刑,扔下年幼的兩個兒女。案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