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婉兒很受傷
我媽看我不情願,也不勉強,隻說以後必須要改過來,還要想盡辦法把我的另外的幾個兄弟找回來。閑談中,我才知道,我跟老三進了孤兒院,後來媽媽為了創業,也把大哥二哥給丟失了。她發誓要把我們找回來,繼承她的家業。
媽媽還說了,這些事情暫時不用我管,讓她的那些下人去幹就行了。至於我的任務,就是好好的學習,學好知識,以後好幫她打理家業。
媽媽問我有什麽需要,我也不客氣。就說還欠程琳老師1000塊錢,還欠杜音200,另外需要一部手機,我的手機昨晚被慕少白那畜生給摔壞了。想起那部手機,就想起杜音,心裏就憋得慌。
媽媽笑著說這都是小事,他讓助手小李幫我買了一款最新的蘋果6,另外給了我一張卡;“兒子,這是一張現金卡,想買什麽自己去買就是了。”我本來想推辭,但還是接受了,她是我媽,我也不用客氣了。當我在銀行自動取款機查看賬號的時候,嚇了一跳,裏麵竟然有十萬塊。
十萬塊就十萬塊吧,我老媽是億萬富翁,我花她十萬又何妨?媽媽問我會不會開車,如果會的話,她可以送我一輛車,我說會開,但是沒駕照,上學是學習的,沒必要這麽張揚,車子就算了吧。媽媽很遷就我,說一切隨我。
在家裏陪媽媽一天,老林同誌就給媽媽來電話了,說學校裏打電話找我,讓我快些回去學習,如果再不去的話,學校就要把我當壞學生給開除了。我這才想起上學的事,急忙打車來到學校,來學校之前,專門囑托了媽媽,想我可以打電話,無論如何不要去學校看我。
到了學校,我回到現實裏。雖然我現在有了一個億萬富婆的媽媽,但我還是我。我該怎麽延續以後的讀書日程?
想了半天,我有了屬於自己的思路。正所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要繼續以前的生活,我要做一個最最普通的學生,現在我手裏有十萬塊的零花錢,我決定不動它,就跟沒有一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