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她爸爸羅先平是1953年自然災害時逃荒到嵩山嶺的,那時候羅玉娟才3歲,在逃荒的路上,她媽又累又餓,死在了路上。
羅先平連拖帶抱捱到了嵩山嶺,當時的村長是金先生的父親,見他們實在可憐,就收留了他們。
那時嵩山嶺處在“免糧三年”的安撫政策的最後一年,雖然收成也不好,但前二年不用交糧,餘了不少,也還不至於挨餓,加上羅先平正當壯年,又吃得苦,做的工分足夠換父女兩人的口糧了。
當時的會計兼保管員是向新國的爸爸向泰平。
按規矩,除了每個月的口糧,所有工分都得年底結算後再分配。
但羅先平每次領糧的時候都沒有領足過,該當30斤米他隻領到20斤——向泰平不讓他領齊,說是怕年底影響大家分紅。
這自然是句借口。
羅先平原本是逃荒被收留的,哪好分辯?
隻得忍氣吞聲,但小孩子哪懂得這許多?
不夠吃就哭。
羅先平每天幹的是力氣活,能省的也有限,眼望女兒餓得哭的力氣都沒有了,隻把小嘴巴嘴一張一合的,羅先平心如刀絞,隻好行險——晚上去倉庫偷。
前幾次平安無事,第四次被向泰平逮了個正著。
那時候民風端正偷竊的事極少發生,偷竊當然被看作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階級問題。
羅先平被揪了出來,成了新的階級敵人。
在嵩山嶺“鬥爭”完後,向泰平堅持要將羅先平送到鎮裏審判。
羅先平也不辯解,任由處置。
那個時候,羅先平就住爸爸的媽媽家隔壁,爸爸媽將一切都看在眼裏。
晚上悄悄將向泰平克扣口糧的事告訴了金先生的爸爸,金先生父親知道後大怒,心想你自己不也是避禍來的嗎?
找到向泰來旁敲側擊地說了一下口糧的事。
向泰來不敢再堅持送羅先平到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