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燒烤攤打車離開,手裏拿著十萬塊錢的籌碼頗為感慨,感覺錢賺的越來越容易。
可是冷靜下來之後我現了不對勁,如果隻是幫忙看一次賭局就能給十萬報酬,那麽這場局該賭的有多大?
他們本身就是一夥老千,朋友之間的約定也一定不是那麽簡單,剛才我隻想拿了籌碼脫身,可是卻沒想到拿了錢不辦事,是大忌啊!
賭錢講究的是一個你情我願,沒有人能夠強求除非遇到流氓,現在讓我去幫忙賭錢我肯定不會同意,可他們讓我幫忙看局無形中換了一個說法。
先不說我和他們不熟,二叔說過不能去散局做事,不然會有危險搞不好還會被人給黑吃黑。
要是他們設計一個局把我繞進去,我不知道他們是想針對我還是八麵鬼,或者說把我倆都給繞進去,但是現在看來目的已經很明顯就是關乎到利益。
雖然斌哥開出來的條件很誘人,可我從小懂得天上沒有掉陷阱的道理,就算掉下來也是一個大陷阱!
他們沒有理由不來拉攏我的,他們找我真的是為了看局嗎?
除此之外唯一的解釋,可能他們想把我當做替罪羊,總不會是因為我放了他們一次他們就來報恩,這種事隻有在電視和電影裏麵會出現。
想明白一切之後心裏瞬間坦然,總歸來說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手裏的十萬籌碼現在就是一塊燙手山芋,丟也丟不掉。
好在剛才我假意答應下來之後他們沒有懷疑,也沒有限製我的自由,隻是我能看出來他們不會就這樣輕易善罷甘休。
如果我真的加入到他們其中,那麽去賭場做事要方便了很多,可我怎麽說是個外來戶啊,他們之間的事情扯不清楚的,我加入他們隻能是被當做替罪羊。
我讓出資司機饒了十幾公裏,確定沒人跟蹤之後才到學校附近,回到小公園賓館已經淩晨一點多了,如果不是十七被他們拉去吃燒烤,我打死也是不會去這一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