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踉蹌倒地,皮夾克和T恤早已被割破,後背的傷口正汩汩的冒著鮮血,摔倒的衝撞讓對方的麵容在街道路燈的照耀下一閃而逝,略微硬朗的五官,板寸短發,哪怕還打著一個鼻釘,也依舊無法掩飾對方的性別。
不論是胸前的特征,還是體型的嬌小,都在告知著秦然這個倒地昏迷的人,是一位女性。
但對秦然來說,陌生人,不論男女,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優待。
認為對方是女士,就理應給予照顧的,那種紳士秦然很佩服,但絕對不會成為那樣的人。
就好似英雄。
英雄被人們讚揚。
因為,英雄總是死後出名。
所以,秦然心生警惕。
他可不想糊裏糊塗的死亡。
更何況,眼前是那麽的巧合。
剛剛在這裏,他才看到了屍體。
下一刻,就有人闖進來——秦然3S+的感知能夠清晰的判斷出,對方是在幾十米外,就直奔著這裏而來。
拋開這裏會有什麽特殊之處,讓眼前的女士感到安全之外,還會有什麽原因讓一個身受重傷的女士來到這裏的?
答案不多。
秦然選擇了最惡劣的那個:發現‘他的屍體’。
而在剛剛檢查屍體的時候,秦然自然不會放過周圍。
可什麽特殊之處都沒有。
因此,對方有極大可能就是為了‘他的屍體’而來。
當然,這可能不是對方的本意。
隻是一種巧妙的安排。
是誰安排的?
理應是幹掉‘他’的那個凶手。
不過,隨著這樣的猜測,更多的疑惑出現在秦然心底。
“凶手希望我的屍體被發現?”
“為什麽?”
“這不符合常理。”
“炫耀?自我陶醉?”
正常情況下,在殺人後,凶手出於自我的保護,都不希望屍體被發現。
情況允許的話,很可能會選擇毀屍滅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