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紂臨

第十三章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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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陰,宜解除、納畜,忌開工、開業、赴任,衝猴煞北。

交出了錄像後的赫爾在家裏等了兩天,這兩天裏,他隻跟上門送外賣的說過幾句話,其他的時間都是一言不發的狀態。

基本上,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之外,他就隻是守在手機邊上發呆。

每當他出神時,幾天前發生在那個“地堡”中的情景,就會在他的眼前閃回——對於當時的他來說,從四具屍體的胃中取出膠囊,已經不算什麽事兒了,最多就是有點兒惡心;但是要他下定決心殺死那個女人……卻不是那麽容易的。

說到底……自衛和虐殺,是出發點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前者是為了保護自己在生理上不被傷害,後者則是為了某種心理上的滿足去傷害別人。

而讓赫爾覺得痛苦的就是,他本人並沒有那種需要靠虐殺行為來滿足的心理訴求——他既無法從這種行為中得到快樂、對那個女人也沒有特別強烈的複仇意願,他隻是在不知不覺中就走到了這一步……並迎來了一個不得不做的抉擇。

人生中有很多這樣的抉擇,當時當刻的一個決定就能改變你的一生。

赫爾自然可以選擇做“對”的事,他可以不殺那個女人,可以報警,可以把所有的事、包括與判官有關的那些一五一十都告訴警察。

那結果會怎樣呢?他很可能會被拘留,然後被FCPS接手並嚴刑拷問,直到對方認為他沒有價值時,再踢回警方那邊。

屆時,如果他的運氣好,才可能會被釋放,重新變成一個無業遊民;而如果他的運氣不好……比如說警方不相信他的說辭(盡管他說了真話),或者那些“至高者”的家屬們想洗白自己的子女、搞死赫爾為孩子複仇之類的,他就很可能被定個“過度防衛”乃至“蓄意殺人”罪,被扔進監獄乃至宣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