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花園藏屍
馬磊所說的難辦,我知道指的是什麽。如果頭皮真的是許憶的,那我們就可以結案了,將馬向陽的死亡定性為自殺。相關的結案報告寫起來也會容易得多,隻需要說馬磊當年殺死了許憶,而後三年來深陷自責當中,最終導致了心理崩潰自殺身亡。我的屍檢報告也是一樣,注明馬向陽是自殺就行。他雙臂上的手印,完全可以說他自殺當日,媳婦帶著鄰居或者親戚家孩子回來,看到了馬向陽要自殺,阻攔他的時候造成的。至於指甲裏屬於嬰兒的皮屑,也一樣可以敷衍過去:爭執的時候,不幸誤傷留下來的。而脖子上麵的勒痕,就更好說了,上吊未遂,所以選擇了洞穿自己的腹部!
這樣的確是可以結案的,而且能在我們履曆上添上濃重的一筆,不過我和馬磊都清楚,一旦這樣做了,我們將會愧疚一輩子。
話說到此,我和馬磊都沉默了下來,我相信他跟我一樣,絕對不會認為馬向陽是自殺這麽簡單,這起案件中有太多地方,都不合乎情理。最終,馬磊和我極為默契地避開了這個話題,我們不約而同選擇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這身警服,而不是追求功勳簿上的一筆。
碰了個杯之後,馬磊似乎想起了什麽,於是問我:“瘋子,你剛才跟劉強打電話,說什麽東西送到其他地方去了?”
“馬哥,這正是我要跟你說的!”即便是馬磊不問我,我也想跟他說這件事情了,“馬哥,我說的是那塊頭皮,不過並不是送到別處去了,而是,不見了!”
“不見了?”聽完我的話,馬磊差點兒一口啤酒噴出來,“瘋子,怎麽不見的,不是一直都在解剖室裏麵放著嗎,難道被人偷走了?”
“的確是被偷走了,至於是什麽‘人’我就不知道了!”我始終沒有想明白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能利用如此的方式偷走了那塊頭皮,所以隻能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