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有妹
我的飯店是一家小型的東北家常菜館,大廳隻有八張桌,裏麵也隻有四個包間而已。
別看店不大,但生意真心不賴。我最初開這個飯店的時候我好多朋友都說飯店頭兩年別想賺錢,就是賠本養店,但我開飯店的頭一年不但沒賠錢,還有一點點進賬,雖然這點進賬根本沒我上班賺的多,但卻給了我堅持下來的信心。
因為飯店周邊全是商場、商店,門口又是地下商業街的入口,所以每天中午在這些地方上班的人都會來吃飯,他們也是前期支撐我小店的主力軍。等幹了一年之後,慢慢的晚上也開始上人了,現在基本上夏天旺季的時候每天賣錢額都有三、四千,效益相當可觀。
這家店我投入了不少心血,也是靠著它我和舒鑫母親的關係才有所緩和,但我還是把它全部交給了我的妹妹,然後她每個月給我一萬塊,其他的錢賺多賺少都她來分配。實際意義上我妹妹現在才是飯店的真正老板,我隻能算是個股東。
我妹妹來到這個世界上是個意外,同時也夠幸運的,當然她還要感謝我!聽我媽說,在我三歲的時候她意外懷上了我妹妹,當時計劃生育不讓生二胎,要罰款的,所以我媽就讓我裝傻子,因為第一胎如果是傻子就可以要第二個。
我不知道是該佩服我媽的想象力還是感歎一下我大概生俱來的精湛演技,我妹妹竟然真的就在沒有付任何罰款的情況下降生到了這個世上。到現在我家裏還保存著我的四級智障認定書。
說起我這個妹,我隻能感歎一句,她雷婷這個名字真是沒起錯。
按說應該哥哥護著妹妹,但小時候的情況完全就是反過來的,一直是雷婷來護著我。原因非常簡單——我必須為了家裏繼續裝傻子。
這件事我是非常有印象的,那時候我媽跟我說我是男子漢,還給我講什麽韓信**受辱的故事,激勵我一直裝傻子,所以我就天天裝,然後天天被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