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零章 治病需藥引
捕快,原來是分為捕役和快手,漸漸的人們將這兩者合起來,稱之為“捕快”,至於最早的捕快是怎麽時候出現的,已經不知道了,隻知道很早就有這個職業了。
捕快的責任主要就是:責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調查罪證,而且之前說過,捕快所承擔的任務都是有時間限製的,稱之為“比限”,一個“比限”的時間長短是看這個任務的緊急程度的。
越是的重大的案子,比限就越短,要是過一個“比限”,無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責打。
捕頭,則是捕快的領導,屬於武官,職位的高低就看你在哪個地區的衙門當捕頭了。
捕快這個職業並沒有工資,每年的夥食補貼即“工食銀”也不過十兩銀左右,養家糊口都很艱難,所以敲詐勒索便成為一種風氣,他們時常設置種種名目收取好處費,甚至與州縣官吏同流合汙,或製造冤假錯案,或對老百姓橫征暴斂,任意拘捕。
所以在古代的文學作品中,捕快常常成為鞭撻的對象,不過在現代,因為一些電視劇和小說,捕快的形象有了一些變化,比如“四大名捕”。
應天府的捕快,實際上比一般的州縣衙門捕快的負責的事情要少很多,這是因為作為京都,這裏有二十萬的士兵駐紮,很多事情,士兵會解決,一般應天府的捕快就催租、捕人之類的,協同應天府尹管理治安。
當然這並不是說應天府捕快做的事情就不多,京城作為這個時代全球最大的城市之一,超過百萬的人口,雜事也相當多。
“我很好奇現在我們的陳頭兒是什麽表情啊。”
“哈哈哈,還能是什麽表情,缺了那麽多人,事情做不成,之後自然會過來求著我們回去,哼哼真當自己是個人物了。”
“可是聽說他是上頭親自從洛陽調過來的,我們這樣做是不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