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毒物來源
周倩欣立馬起身,掃了一眼手上的筆記本,說:
“首先,氰化鈉這種劇毒化學物品,學校實驗部雖然有,但管理方麵也相當嚴格,每次使用必須有至少一名副高級職稱的教師及兩名以上的管理員簽字方可,且必須仔細核對數量,注明用途,做好台賬,並定期核驗。回收工作也非常嚴格,想要竊取成品氰化鈉,並瞞過檢查,幾乎沒有可能。”
“而我仔細調查過台賬,與目前庫存沒有出入,可以排除作案人直接竊取成品氰化鈉的可能。”
“其次,近三個月,也就是本學期開學至今,共使用過無機氰化物六十二次,其中使用氰化鈉的次數攻擊二十一次,四名受害者所在班級使用過三次,皆為實驗室內使用。”
“使用原因分別為金屬提取實驗、電鍍實驗及化工合成纖維實驗,三次使用與回收數量、實驗過程損耗方麵的記錄並無問題,這意味著,理論上來說,氰化鈉也不是從實驗過程中私自留存夾帶走的。”
“理論上?”袁友衝皺眉。
“對,僅僅隻能理論排除,但實際上仍有可能,雖然可能性不高,可操作性較低。”周倩欣說。
見眾人不太理解,她又解釋道:“氰化鈉的使用與廢品回收處理的量,都是由副高級職稱以上教師及實驗室管理員共同完成檢查和記錄工作的,這裏頭沒有招架,但實驗過程損耗,則是由學生自行記錄在實驗記錄冊上。”
“舉個栗子,學生在做金屬提純試驗的時候,需要在記錄冊上記錄下被提純金屬及數量,使用氰化鈉的數量,在這一過程中,學生完全可在數據上進行造假,從而將氰化鈉差值夾帶出來。”
“但是,由於實驗過程中,學生是倆倆一組進行試驗,且實驗室內有多個監控,又有教師及實驗室管理員的監督,想要在數據上造假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