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解救
雙方在法院的3號審判庭見了麵,互相做了介紹,氣氛還算比較和諧。在對方拿出第一手證據說明淩薇曾向對方借款20萬元的時候,‘梁律師’提出了異議。
“從法院的庭前調查筆錄上,顯示,淩薇在你方借款十萬元,並承諾20天歸還,利息一共2萬,共計12萬。但在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還款的時候,你們多次上門討要,以各種方式....”
“可別這麽說,多次討要不假,但我們是正規方式討要。要不然也不會討要到法院啊。”還沒等‘梁律師’說完,對方便開口打斷了他的話。
“哼,正規方式,哪家正規貸款10萬,20天就2萬的利息。我告訴你,超過銀行最高息4倍的都屬於高利貸,是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的。”
“你可別拿法律嚇唬我。這是你自己的一麵之詞,她就是在我這借了20萬。這不是欠條在這放著呢,我一沒打她,二沒嚇唬她,是她親手寫的借條。這還能有假?”
“行了行了,就按20萬接著往下說。”一旁的趙武實在不想再因為這些事情糾纏下去了,每耽誤一秒,淩薇就會多受一絲的罪。
“這還有什麽好說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兒。”
“行,20萬,要現金還是支票。”趙武顯然已經有些不耐煩了。
“當然是現金,誰知道你這支票是真是假。”
“行。徐院長,包括執行局的同誌們。剛好你們都在,我把錢給他,能不能放人,這是我最關心的。”
“你這本身就是民事案件,所謂拘留,也隻是執行的一種手段而已。既然糾紛解決了,那作為法院這邊當然會按規定放人。我們不會多扣押淩薇一分鍾,隻要對方沒意見,不再就此事繼續起訴。那個案子就算結了。”執行局的局長開口說道。
“好。麻煩梁律師跟對方協商一下,看看怎麽把這個結案手續做完整。我現在去取錢。”還沒等‘梁律師’回答,趙武便急匆匆的起身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