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幾個不長眼的混混
孟麗晨看了眼身後的一位警察,那警察點了點頭,從身上取出一麵錦旗。
錦旗上寫著“三好市民”這四個大字。
房間內,所有的人看到這副錦旗,全都愣了一下,包括蘇雪晴。
“這錦旗,是送給餘秋風的,我們公安局為了獎勵他幫我們破獲一件命案。”
“所以,特意給他頒布了這麵錦旗,還有三萬塊錢現金獎勵。”
孟麗晨說著,又讓另外一位警察拿出了那三萬塊錢獎金。
保安室內,所有的員工看到那三萬塊錢,全都羨慕不已。
三好市民獎啊!整個市區,一年也就十個名額而已。
要知道,有了這個名頭,隻要在蘇杭市的公司工作,待遇福利就會好上一倍!
有多少人做夢都想得到,沒想到,餘秋風才剛來上班沒幾天,就得到了!
還有那三萬塊錢,那可是相當於他們工作半年的存款!
一時間,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餘秋風,全都羨慕的不得了。
上一次,警察來集團把餘秋風帶走的時候,已經在集團內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很多人都在私下議論餘秋風,認為他犯了什麽事。
現在看來,原來是協助警方辦案去了!
餘秋風看著這四個大字,心裏頭有些納悶,自己什麽時候就幫助警方破案了?
其實,孟麗晨也更納悶,上次廢棄汽車修理廠的那一件命案,警方一直查不出最後的凶手。
而餘秋風那天又恰好告訴孟麗晨,說他其實看到了殺人過程,而那個殺手,就是來滅口的。
正好那個殺手,又在那次車禍中死了,找不到真正的雇主。
警方無奈之下,迫於壓力,隻好把那殺手拿出來頂罪,平息受害人家屬的怒火。
所以,順理成章,餘秋風就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而且,周局長也不知道怎麽的,決定給餘秋風頒布一個三好市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