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分成
簡單地收拾了一下,我們三人便跟著王強來到了河邊。走之前,我還特意囑咐老易準備一小袋鍋爐灰。
來到渡口的時候,這裏已經擠滿了大大小小的打撈船隻。這比較大一些的船隻是由政府出資的打撈船,而這些比較小一點的,便是私人的撈屍船或者是附近漁民的船隻。
不過岸邊的這些船隻,不論大小,船頭都係著一根紅繩。劉叔曾經和我說過,在這政府那登記船隻的時候,旁邊就有吳家的人在那裏看著。
這吳家倒不是要人們定期交錢,而是當你駕船出活兒的時候就要抽成,而且他們吳家的抽成是按照一定比例來的。別的船隻我不知道,但是王叔這六條船我還是得算計一下的。
就按每條船撈屍有五千塊錢的收入吧,王叔在這六條船上需要獲得收益吧,加上船隻的維修保養的費用,以及每條船上的油錢,這五千中起碼要化一半給王叔,也就是說船上工人隻能剩下兩千五。吳家每次要在利潤獲得中抽取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他們吳家要從中抽取整整一千塊錢。拋去這一千塊錢,那些船員也就剩下一千五了。
也就是說平均每次出活,一條船能淨賺一千五。每條船上有四個船員,也就是說這每個船員最終拿到手的也隻有三百多塊錢。
說到這可能有人問了,你這次出活究竟賺了多少錢那吳家怎麽可能知道,他們又不可能跟著你們上船。還有,這打撈起一具屍體政府便要獎勵五千塊錢的話,那如果一個小型客船失事的話,那政府不是要支出一大筆花銷了嘛。
其實,像我們這樣的撈屍船,每次打撈上來屍體都必須要交給政府,然後政府再給予每條船五千塊錢的獎勵,其實說白了就是政府拿錢顧這些撈屍船去撈屍。隻要你在政府那裏有記錄,那吳家就大致可以了解你這趟活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