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陰陽詭判

第106章血咒(上)

第106章血咒(上)

老爺子說的三十多年有點籠統,我推算了一下,應該是在一九七五前後,當時老爺子大概是二十六七歲。故事發生在老爺子和生產隊長之間,整個事情就其本身而言,其實很簡單,就是生產隊長冤枉老爺子偷了隊裏的糧食。至於為什麽要冤枉他,這個已經無法考證了,老爺子給的推測是生產隊長自己偷了糧食,怕上麵查賬對不上號,所以就找一個人頂扛,這一找就找到了老爺子,因為他老實好欺負,而且家庭沒有靠山。這裏要先說一下這個生產隊長,他就是現在老大的生身父親,叫李長江,人送綽號李大拿。首先交代一下,這個大拿可不是今天說的主持大局的人,它有個特殊的含義,即喜歡偷拿東西,這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老爺子推測的一個佐證。李大拿的爹是原來的生產隊長,因公殉職,於是通過所謂的民主選舉,李大拿就接了老子的工作。

老爺子被冤枉了,心裏自然不舒服,心想自己再老實,也不帶你這樣欺負人的。於是就和李大拿罵了起來,罵了解決不了問題就開始打,但是打也解決不了問題。這時李大拿出主意了,當然是一個餿主意,要當著土地公公的神像和老爺子賭咒發誓,請神明做主。可能由於鄉村閉塞,“破四舊”的活動還沒開展到這裏,所以這些舊社會的東西都還存在,就像當時推行土地責任承包製一樣,到了八一年這邊才開始分土地。

李大拿既然提出來了,那肯定就有他的小心思在裏麵。說來這個賭咒也是荒唐至極(也許是在我們看來很荒唐,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就是在土地公公麵前放一個大香爐,然後分別插上兩撮香,左右各一撮,然後請一個公證人在一邊公證。兩人各跪在一邊,各執一詞,如果誰說慌,就請土地公公將對應一側的香放倒,意思是心不誠不受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