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開始審訊
“反正你就先看一看吧,如果覺得沒有什麽邏輯上的錯誤,我就拿去給王叔看。”
李維斯一口氣喝完了杯子裏所有的咖啡,隨後靜靜地看著我,等待著我的答複。
我看著第一張口供,是直升機的飛行員的,如果李維斯沒跟我說這是他被催眠以後說的,我根本不可能想到:
警察: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生日?
李兵:我叫李兵,男,住在燕京市朝陽區渝東花園12號303室,1972年5月12日出生。
警察:你為什麽會成為飛行員?
李兵:因為我大學是燕京航空航天大學,我本來是想去和我的那些同學們一起研究怎麽造火箭的,但是後來發現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希望那種開著飛機翱翔在天空中的感覺,所以就辭了職,考上飛行員證之後,就被他們招聘過去了。
警察:他們?他們是誰?你為什麽會被他們招過去?
李兵:他們就是他們,我隻是一個飛行員,我隻是和他們的一個小頭頭接觸過,他說他們是一家跨國企業,專門給富翁和國家造飛機的,希望去找一個試飛員,月薪稅後兩萬塊。
警察:他明明說的是找一個試飛員,你為什麽這一次會去開這一架直升機了呢?
李兵:我一剛進去的時候其實是試飛員,2個月以後,我就被破格提拔成了飛行員,專門開直升機。
警察:你這一次載的那個穿著黑色衣服的男的是誰?你為什麽要載著他來到去殺人?
李兵:沒有,我其實也不知道這件事兒,我其實就是為了一點錢而已,他們說這一次回來以後,就給我十萬塊錢的獎金!我一看獎金就忍不住了,就去了。
警察:你一開始是真的不知道嗎?還是知道了假裝不知道?
李兵:要是我一開始就知道是這種事兒,就算是給我一千萬我也沒膽子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