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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玄基城內

玄基城,顧名思義,它的存在意義就是為了給天玄宗供給基礎弟子,整座城市常住人口將近二百萬,這其中至少百分之八十都是暫時記名的自修弟子。

如此數量的自修弟子生活在一座城市裏,自然少不了商鋪、旅店、酒肆等服務設施,不過,玄基城裏的每一所房產都歸天玄宗所有,絕不會對外出售。

也就是說,想要在玄基城裏租下一間房子長期居住,靠的不是錢物,而是門派的貢獻值。說起來倒也不貴,隻要不偷懶,隨便完成幾項危險姓極低的門派任務,湊夠這點租金還是不成問題的。

入城之後,蘇徹依照記憶,找到了‘自己’租住的那所宅院。

整座宅院不算小,麵積一畝有餘,臥房共有四間,還配有客廳、廚房和茅廁。前院也很寬敞,習練武藝時,絕對敞得開拳腳。

這麽大的一所宅院,當然不止是蘇徹一個人居住,那樣太過浪費。四間臥房,也就是四人合租,每人每月隻需要兩點門派貢獻值也就可以了。

在血幕山脈裏殺害了蘇徹前身的那個家夥,也住在這裏,大家相處了兩年多,知根知底的,也算是關係不淺了,這才有可能一起組隊前往危險之地尋找機緣。

沒想到,隻因為一株靈草,那人便痛下殺手,毫不顧及往曰的那些情誼。

那個家夥名叫‘蔣琛’,蘇徹要找到他,是否報仇暫且不談,但是,必須把自己的身份玉符要回來。

玄基城內不允許同門私鬥,想要解決恩怨,隻有兩個途徑:要麽是耐心等待對方出了城,在野外尋找機會;要麽去城中執法隊那裏報案,請求以門規製裁對方。前提是,你的手裏掌握著足夠的證據,否則,很難給對方定罪。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甭管有沒有證據,蘇徹都不打算依靠別人的力量來報仇。

手刃蔣琛,以此告慰那個十四歲少年的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