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多嘴說一下這個情節源自聊齋裏的章節《胭脂》,有變化,屬於舊酒換新瓶……)對於府衙。陳劍臣並不算陌生,當初在蘇州,為了魯惜約被擄一事,就曾到蘇州府衙擊鼓鳴冤過。並且因為所謂的“擊鼓費”,和守鼓的官差起了衝突,最後憤懣之下,以拳頭擊鼓。後來他得知,這擊鼓費是近幾年才大興而起的,一興而泛濫,蔚然風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設立起來了,端是無比正確地驗證了那句名言:
“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巧立名目,豪取巧奪,貪官汙吏當道,亦是亂世紛呈的一個信號。
……來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經圍了許多的人,粗略目測不下百數,都是來看知府大人審案的。
官員審案,百姓有旁觀視聽的權利,這一規矩已維持千年。
陳劍臣和王複擠進去,裏麵早升堂了,蕭寒楓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並沒有低垂,也沒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著旁邊的一位女子。
這女子二八芳華左右,個字不高,可身材玲瓏,凹凸別致,別有一番韻味。她臉上蒙著一張白紗,露出來的雙眸已紅,顯然剛哭過不久。
她,應該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拋頭露麵來告狀,卻需要蒙著麵紗遮掩住。
“啪!”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喝道:“呈證物!”他姓許,字“夢澤”,當這江州知府已多年,屬於根基穩健的一員官員。
很快,官差便拿著兩件證物上堂來,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處猶血跡斑斑;一件卻是一隻繡花鞋。
“蕭寒楓,你可認得這隻鞋子?”
蕭寒楓有些茫然地看了看,點頭道:“認得。”
許知府便一擼長須:“那你說說此鞋子來曆。”
蕭寒楓囁嚅道:“這是卞家小姐贈送給小生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