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再見金元寶
楞嚴經是佛家很重要的一個經文,在佛家代表正法,有人誦經,那便是正法駐世,楞嚴先滅,佛法才亡,地位很高,作用也是無窮無盡。
隨著經文開口,一個個經文從我的嘴裏冒出,頓時金光璀璨,照耀諸天,就連我懷裏的小家夥也是睜開了眼睛,似乎被這佛光沐浴,讓他很是舒服。
我不知道坐在這裏念了多久的經文,總之,結束之時,東方已經泛起了魚獨白,這裏的陰氣雖然沒有徹底的被清除,剩下的一小部分也是不足為具了,我們這才離開。
我去了醫院,給傷口進行了包紮,然後就回到了酒店大睡了一天一夜,將所有虧空的氣血全都補了回來,而劍秋則利用自己的身份,給小家夥辦了個身份證明,證明著小家夥是我的弟弟,起名潘十。
雖然是假的,但是,這種事情對他來說,簡單的不行。
本來他們說是要偽裝成我兒子的,可是,我才多大啊,才18,要是有兒子了,非要被人指指點點,這可不是過去了,那個十七八就兩三個孩子的年代了。
給小家夥買了一身衣服,不過,他很是抗拒,根本就不喜歡穿衣服,就喜歡關著屁股,不過,在我的強製要求下,還是穿上了,不然,被人看見,還以為是我虐待他。
這小家夥很有趣,總是叫我媽媽,被我更正了好幾遍,讓他叫我哥哥,可是他每次都是疑惑的眨眨眼睛,然後還是叫我媽媽,讓我很是無奈,也就隻能順著他了。
還有,這個小家夥根本就不吃奶粉,而是專門喝血,而且是就愛喝我的血,好在他每次喝血都能挺很久的時間,而且也不貪婪,每次隻喝一會兒,要不然啊,我非要被吸成肉幹不可。
補貼的十萬塊已經下來了,好不容易來了一次廣州,自然是要好好逛逛,可是,我沒有跟著劍秋他們幾個大男人去逛,這幾個家夥那真是夜夜笙歌,紙醉金迷,我是接受不了,就隻能和白芷和胡夭夭兩個人逛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