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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老金這種下三濫來說。
給他機會,讓他活在世上,已經算是對他的一種仁慈了。
經過我們極力的配合,老金終於被關進了監獄。
由於他之前強迫小強盜嫁給他,以及葉老兒被砍掉一條腿,再加上後來,把屍體藏在牆裏這件事,足以讓他死好幾回的了。
但是宮俊,提前買通了法官,也不知道從哪裏整來了好多錢,花了兩百萬直接抹去了之前罪行的懲罰,從而隻根據他殺人的情況,判定了以下罪行。
“金鳴讚,因犯故意殺人罪,現本庭宣判,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當然在庭的人,除了老金,還有宮俊,以及我們永遠都不會想到的一個女人,那就是錦繡。
錦繡確實沒有參與這件事,但是她知道這件事,對這件事情知情不報,所以,也算是共謀。
牽扯這條案子的人有很多,但是他們都是無辜的人。
他們不明白也不知道,那間房子裏死過人,還被埋了一具屍體。
所以在無形之中,就幫助了金鳴讚殺害了那個副導。
我現在,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奔赴鳳江,去看我的媽媽。
這次我準備單槍匹馬回家。
離開法庭之後,我專門跑了一趟警察局,找到了李若南,當我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明白我這是來幹嘛的?
上來就跟我說了一句:“你想怎麽讓金鳴讚在監獄裏受折磨呀?通通告訴我。”
如此黑暗嗎?
我真的沒有想到。
我怕她是在試探我,所以我連忙擺手說:“我來找你不是為了報複金鳴讚的,他現在已經到了監獄裏。我來找你,主要是想讓你幫我照看一下我的酒吧,我想我該回家一趟。”
我說我要回家的時候,李若南的表情顯得異常惆悵,問道:“你要回家做什麽?你的酒吧,就這樣置之不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