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妖中俊傑!
“你剛才說的捕獵是什麽?”
桃花趴在他背上,提著燈的手輕輕晃了晃,又想起方才他還沒回答的話。
沒錯,他真的背起她了!
桃花莫名激動,他師父總說她重,葵陽也是,說她再怎麽吃下去得成方圓千裏最胖的一個山大王,她喜滋滋的想,一定回去告訴葵陽才是,連清清瘦瘦的和尚都背的動她了,她怎麽可能重?
和尚不知她在想什麽,他背對著她,桃花並不能看到他的表情,隻聽到他的聲音,他說:“附近土地不適耕種,山民清苦,不少人進山捕獵補貼家用。”
“就是挖那樣的坑?”
“不一定,有些人用弓箭,便是方才那樣的陷阱,也得從陷阱內再布置些竹箭之類的,畢竟若是獵到猛獸,需得讓它沒有傷人之力了才能帶回去。”和尚說著道了聲佛號。
桃花卻想起她在集市上見到,問:“那樣受傷的獵物,皮子不值錢的,我那天見一個姓張的小哥賣了隻狼的皮子,隻有脖子上那麽一點的破口,根本就是個完整的模樣,張小哥說那樣的才能多賣些銀錢,真的嗎?”
“嗯,真的。”
她眼睛更亮,纏在他脖子的手緊了緊,“呐!長留,我又找到一種以後我們賺錢的法子!”
“我會打獵啊!別說狼皮了,就是熊皮我都能打來!”她用手比著他脖子的位置,“傷口就這麽一丟丟大,保證比張小哥打得還好!我瞧著他一張狼皮都賣了好長一串錢,到時我肯定比他賺得多!”
和尚即便看不到她的表情,也想象得出,她定然是眼睛亮晶晶,靈動又認真的樣子。
“你覺得怎麽樣?我問過別人了,種地可辛苦了呢,光是澆水除草都可麻煩了!”她想起和尚提不動一桶水的模樣,語氣篤定,“我們以後就打獵吧,還住在九荒山也行,反正我聞著……不是,我聽說,聽說這裏野獸也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