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征南的口味
賭上單身二十多年的手速, 在二狗和亞曆山大嘮嗑的這點兒時間裏,宋隱光速包好了將近三百隻餛飩。
灶上的水開了,他將漏勺拿在手裏,開始給大家出難題:“冬瓜香菇筍丁豬肉,香菜豬肉蛋黃、馬蹄豬肉三選一,來,要先吃哪一種?”
“必須是香菜豬肉鹹鴨蛋。”亞曆山大首先做出了選擇。沒想到清清爽爽一個大男孩,居然還是個高膽固醇愛好者。
“你呢?”宋隱主動問自家輔佐官,“想吃啥,還是一樣都來一點兒?”
“我是人工智能,不需要進食。”二狗強調了自己的屬性。
“我當然知道。可吃了也沒什麽壞處吧, 比如電線短路什麽的?”
“不會。我姑且也算是個生物體。”
“行, 那就每樣都給你來點兒嚐嚐。”
宋隱不由分說地替他做好了決定,這才將目光轉到了真正的重點身上。
“你呢?大哥?”
這是個不成問題的問題——如果雲實果真是齊征南的,不敢說百分之百,但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會選擇馬蹄豬肉。
事實上, 齊征南對於馬蹄的喜愛曾經一度達到過白熱化的境界。
在美國留學的時候,即便是當季,普通超市裏也幾乎買不到新鮮馬蹄,最多偶爾會發現一些糖水罐頭。有一次,齊征南獨自開車幾個小時,跑去另一座城市的唐人街超市, 將那裏華人種植、少量供應的馬蹄全部包圓了回來。
之後整整一個禮拜, 他們兩個變著法子地各種喝馬蹄水、吃馬蹄糕、馬蹄炒青菜、馬蹄沙拉, 當然也包過餛飩水餃,甚至還被女傭夾進了taco。
直到最後齊征南也沒吃膩,倒是宋隱一聽見“馬蹄”這兩個字就止不住地反酸。
至於其他的兩種餡料,看上去挺正常,卻包含了齊征南的兩大死穴:冬瓜和香菜。前者是因為像極了寡淡的肥肉,偶爾還帶著一股酸味,至於嫌棄後者則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