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高棟思忖良久,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雖然山坡上的腳印是邵小兵的鞋子,但有沒有可能是另外一個人穿著邵小兵鞋子,背著邵小兵走到邊緣處,然後把他扔下去?
這可能性不是很大,因為邵小兵是個胖子,體重目測大概在一百六十斤左右,把這麽個大胖子背到山坡邊緣處,你要把他扔下去,他一掙紮,說不定把你給拖下去了。
如果邵小兵當時沒有掙紮反抗的能力,意味著要麽被下藥,要麽被繩子捆住身體了。
被下藥的可能已經排除了,因為屍檢結果體內沒中毒。
被繩子捆住的話,邵小兵手腕上有些挫傷,老陳判斷是他墜空時與懸崖壁上碰的,當然,高棟覺得也有可能是被繩索捆綁留下的痕跡,因為屍體摔爛了,一些東西沒法下準確結論。
如果邵小兵是被人用繩索捆住了,那麽凶手必須要把他的手腳全部綁牢,他才沒法掙紮。腿腳都綁牢沒辦法背他,隻能抱他或扛他。扛他是不可能的,這胖子體型太粗,扛不上。抱他更不靠譜,世上應該沒幾個人能把一百六十斤的龐然大物抱在手上吧?
那麽會不會是兩個凶手一起把邵小兵抬過去的?
山坡上隻有一個人的腳印,意味著處理邵小兵時,隻有一個人。山坡上是泥地,腳印沒法清理,也沒有發現清理過現場的痕跡。
對了,也許兩個凶手,一個人穿了邵小兵鞋子,另一個人買了一雙品牌、尺碼完全一樣的鞋子?
可是凶手怎麽知道邵小兵穿什麽鞋子,多大腳呢?
高棟讓陳法醫把山坡上拍的照片拿給他,陳法醫拿出了幾張X光片大小的巨幅高精照片,高棟仔細地看著裏麵的腳印,發現鞋子的底紋是完全一樣的。
就算兩雙同樣的鞋子,也有新舊之分,鞋子底紋很難做到完全一樣。所以兩個凶手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