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垂死掙紮
崇禎十七年正月初七,京師紫禁城乾清宮。
夜已深,崇禎挑燈夜戰,仍在看今日通政司傳送來的奏疏。
一旁的王承恩忍不住勸道:“萬歲爺,夜深了,今夜不如就看到這裏,明日再接著看?”
崇禎搖頭道:“唉,各地上奏的奏疏太多,且多是軍務要事,朕若不早些看了送內閣速辦,豈不貽誤軍機,釀成大禍?”
明朝官員上奏的奏疏並不是通過內閣傳送至禦前,而是通過通政司或者會極門傳送至司禮監文書房,然後進呈禦前。
在內閣設置之初,一般是皇帝看了之後,才會選擇一部分奏疏送至內閣,這時內閣的閣臣們才能進行票擬。
如此一來,就是內閣隻能坐等皇帝送來的奏疏,行政效率太低了。
所以後來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官員上疏的同時要以揭帖的形式抄送內閣一份,但也隻是讓內閣預先了解其內容,並不能直接處理,一切還是以皇帝送至內閣的奏疏為準。
皇帝要是將奏疏扣押下來,即“留中”,那內閣就根本沒法處理,因為他們連處理的資格都沒有。
而到了明朝中後期,因為皇帝“懶”得很,這項權利基本上就是司禮監的一群太監在享有。
因此內閣若不能得到司禮監太監的支持,根本什麽事也辦不了。
譬如司禮監要是將奏疏留中不發,內閣連進行票擬處理的資格都沒有,就別說內閣票擬之後還要送回到司禮監,由秉筆太監代皇帝批紅。
所以說明朝內閣真有那麽大的權力麽?
連辦事資格都要一群閹人許可,遑論製衡皇權?
其實內閣有沒有權,完全是看皇帝一個人的意思,因為司禮監的權力完全是皇帝施舍的,隨時可以收回。
皇帝給內閣麵子,內閣就有權,皇帝不給麵子,管你太師太傅還是大學士,甚至隻能匍匐在一群閹人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