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劉歡審劉雲
“之後,我便舉槍射擊。可是,空槍響了。子彈沒了。”
“我便掏出我的那份‘光榮藥’,塞到了他的嘴裏。就這樣,看著他被毒死了,我才離開。”
劉歡站起身來,是給激動的。
他仿佛看到了當時劉雲殺人的情景。
“接著說。”
劉雲不好意思地說:“殺了人後,我便馬上離開了地下室。”
劉歡:“沒碰到人嗎?”
“沒有,我是躲著走的。”
“上來後,我再一次回到宿舍。確定宿舍沒有痕跡後,呆了幾分鍾,我又從宿舍出來。故意去了一趟行動隊,詢問了值班的小雲的時間。小雲告訴我,現在是八點四十六分鍾。”
“在小雲這呆了幾分鍾,八點五十分後,我再一次去了審訊室。這次一路上也是沒有人發現我。”
“我進入審訊室後,發現審訊室的事情還沒有暴露。所以,我便心生一計,便跑到了地下室入口,開槍報警。”
“最後,行動隊的小雲和方科長作證,我是八點五十多分後才進的地下室,所以日本人沒有抓到我。”
劉歡問:“那個方科長為什麽要為你作假證?”
劉雲搖搖頭:“我也不知道。這要問方科長才行。”
劉歡起身,從辦公桌上拿出一份明珠日報,遞給劉雲。
報紙上有新聞:“昨日在特務處,發生集體越獄事件。被關押受審的七人,分別從三個地方逃跑。當場擊斃三人,係兩男一女。另外有四人逃脫,係三男一女。”
報紙上,有擊斃的三人像,其中一個是方科長。
另外,報紙還登出了劉雲等逃脫的四人照片,全市通緝。
劉雲看到照片,很象方科長,但是她不是方科長。
因為井上美子隨著來到了武漢。
在船上,劉雲還見過井上美子。
但是,劉雲還是裝著吃驚的樣子:“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