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認識新朋友
袁立的回答,讓劉雲相信了,他確實是寧海人。
寧海是浙江的,與奉化不遠。
而且那裏的人與世外接觸不多。
這樣的地方的人,不可能是漢奸,特務。也不可能是共黨。
想到這,劉雲答應下來:“我明天下午去警局,看能不能幫你活動一下。”
阿芳一喜,從小包中,拿出了一疊法幣,遞給劉雲:“劉警官,明天去辦事,要上煙上茶,請人吃飯,這錢先去交際買關係。事情辦成了,表哥會給你兩百法幣的酒錢。”
袁立一個勁地點頭。
這錢有三百元。
劉雲接過了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那明天等我的消息。”
第二天,劉雲來到了劉歡的辦公室。
“三叔,有人想辦一個戶口。”
劉歡看了看劉雲:“劉雲,你現在也入鄉隨俗了。”
劉雲給劉歡奉上一條煙,又奉上兩百元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當了警察,也要賺過零花錢。”
劉歡收了錢與煙:“這人沒什麽問題吧?”
“寧波寧海的,與委座的家鄉不遠。”劉雲說。
一聽是浙江人,劉歡便拿出紙筆,寫了一張條子:“去戶籍科吧。”
劉雲興奮地與劉歡告別,去了戶籍科。
如果按本心講,劉雲不差這兩百元錢,才不願意幫袁立辦這事。
可是,入鄉隨俗啊。
不可能別人是黑的,你一個人白的吧。
那樣的話,你就會遭到排斥與攻擊的。
所以,當阿芳求上門來,劉雲正好順風車,順上了車。
這件事辦過了後,劉雲就沒有將這當回事了。
而那袁立,竟然在阿芳那落戶下來。
阿芳也摘了門頭上的紅燈籠,表示她已經梳頭上岸了。
直到有一件事情發生,讓劉雲重新認識了袁立。
那是在幫袁立辦好了落戶後的第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