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譚傑的身份
“危險?哪來的危險?”劉雲問。
“如果譚傑知道了我的身份,我就危險了,信子也危險了。所以,我要帶著信子走。”袁立說。
“去哪兒?回日本嗎?”
袁立:“我肯定要回日本,回去受罰。隻要我回去了,那些我叛逃的謠言,就不攻而破了。最多關一兩年,我就能出來。信子不能回去了。現在的日本國內,專門組織女人支援大東亞戰爭,大批的女人派到了國外。信子如果回去,肯定會再入狼窩。”
“你讓芳姐留在武漢?”
“武漢也不行。皇軍肯定會在一年內占領武漢。到時,信子也不利。”袁立說。
“那就去重慶!我三叔說,國民政府會遷都到重慶。不如讓芳姐去重慶,買房買地,當一個富人家。就是她一個人去重慶,孤家寡人的……”劉雲說。
袁立想了想:“她來武漢有兩年了,還不是孤身一人。隻要我處罰結束了,我再來接她。她走沒事,你怎麽辦?”
劉雲沒有回過意思:“我還不是當我的巡警。”
“沒那麽簡單,到時,你可能要去監獄了。”
“誰說我去當獄警?我才不去呢。”
“不是當獄警,而是當犯人。”
劉雲馬上明白了。
譚傑現在肯定知道自已與袁立有聯係。
兩個人在一起吃飯,能不知道嗎?
而且,袁立的戶口,還是劉雲幫忙辦的。
這些事都不是秘密,一查就出來了。
知道了後,譚傑會如何去對待劉雲。
兩條路,一是殺了劉雲。
劉雲幫助了袁立,與皇軍作對,皇軍要報複。
第二條路,就是舉報劉雲。
袁立是日本特務,劉雲沒有去舉報他。反而幫助,這是犯罪。
這兩條路,對劉雲,都是絕路。
“不會我也要跑路吧?”劉雲抓著頭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