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流逝後的某一天,莫默偶然又遇到了當初那個賣小石串的攤主,此時人家已經是某某老板了,全江湖都有他開的分店,被人家叫做闊大爺,長相富態得讓莫默差點以為他跑回他娘肚子裏再生了一次。他的店裏不賣金器,銀器,不賣美玉,就賣那種山裏撿來的小石子,還是灰不溜秋最不起眼的那一種。
莫默看了半晌,覺得那小石子特別眼熟,從石頭,到串石頭的繩子都特別眼熟。
直到聽到他們店小二對顧客說的那些話,他才明白為什麽有這種感覺了。
“這可是連當年江湖上鼎鼎大名的馳冰劍都喜歡的,掛在那把天下名器上從來不離手。”
哦,當年他拿來哄小二子到那串石頭麽,他都快忘了,這個店老板怎麽還記得啊,記性真好。
不對!他哪裏隻是記得,看這店裏滿是如同雙生的小石串,這個老板根本是當做生意手段了,成不成功,看他現在的這個飛黃騰達的樣子就知道了。
彼時,莫默和莫二已經正式確定了對於彼此的獨占關係,意識到自己被占了便宜的莫默非常生氣。
奶奶的!小二子是他的,從頭發到腳皮哪一點都是他的,居然拿小二子做招牌!他和小二子這麽親密都沒讓小二子在自己的店裏做過什麽招牌來拉攏客人!(莫默,你確定你這麽生氣不是因為你沒先想到這麽物盡其用的方法嗎?)
這個便宜一占這麽多年,不能這麽咽了,莫默找到那個老板,他要求提成,這店裏的收入起碼有一半都該是他的。
然後,因為被扣了私房錢打起了歪主意的莫默在更丟人前被家裏的主夫給提溜回家了。
“你故意的,你讓我變成了窮光蛋,還不準我賺外快!”莫默非常抗議,莫二那節流又節源的卑鄙手段。
莫二也懶得和他爭辯了,這人變成窮光蛋全是他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