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拎錢袋,右手拎小二子,莫默痛快的出門,奔著散財童子的康莊大道而去。遇到正進門的小二子完全是湊巧,莫默眼睛轉了轉,直接拉人出門就對了。
手裏這袋銀子不輕,誰知道那個小氣巴拉他以前拿一點銀子就大驚小怪的賬房會不會已經等在莫二的院子告狀了?
話到這裏,記仇的莫默其實真的冤枉那個賬房先生了,老大支銀子,他們能不同意麽?以前老大支銀子買了一堆的臭魚,買了搖搖欲墜的破宅子,買了禿了毛的老鷹,擺明是浪費,是敗家,他們都沒說什麽,明知道虧本不都很忍痛的讓老大支出去了。
不讓老大支銀子隻有那麽幾回,還都是幾文錢的事情,幾文錢,他們直接送給老大都成,哪用支?但是他們不敢哪!老大已經說了要去買啥春宮圖了,他們還敢給老大銀子,不是等著讓二當家拆骨頭熬湯?
就這麽被記恨了,其實賬房先生很通情達理的,他們曾無數次那麽想過,隻要東窗事發之前,隻要莫默在他們麵前別提銀子的用途,他們可以閉著眼睛撥款。
可是,幻想就是讓現實來破滅的。
莫默拉著莫二興沖沖出了門,待真到了莫默要去的地方,一間很有名氣的成衣鋪,他的手裏身上已經揣滿了路過時順手牽羊的小零嘴兒。
他剛一踏進門,就讓機靈的小夥計給請到了椅子上,上了茶水,雖然不太認識這個是哪位,但是這位身上穿的衣服鞋子他們可認識,都是他們鋪子出來的,而且是大師傅的手筆。
這件他們鋪子裏出來的衣服被這位客人穿的很隨意,弄的很破很臟,他們還是認得出來,所以這位客人一定是一位有錢的主兒。不過希望他們家大師傅不要看出來,那是他的得意作品。因為那位行為有些乖張的大師傅,眼看心血被穿成如此模樣,肯定要得罪客人破口大罵的。